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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分配房产有效吗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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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一般无效,如在正常情形下,遗嘱人不得以口头遗嘱的形式处分其财产。除非有生命垂危或其他危急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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