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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中一方不出面怎么办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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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如果涉外离婚另一方不出面,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如果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原告不出庭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理由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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