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 >> 离婚律师咨询 >> 文章正文
老公婚外情,可以让其净身出户吗 上海离婚律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男女有婚外情造成夫妻离婚的,女方不可以要求男方净身出户,男女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配权,但女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轮候查封是什么意思,轮..
·上海动迁拆迁政策解读:..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
·上海市交警总队车辆管理..
·签订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
·上海商业地产买卖交易税..
·中国律师事务所排名
·外国人能否在上海买房,..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