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一般流程是最终承租人先向二房东提出租金减免申请,再由二房东向大房东申请租金减免。若涉及国有产权房屋的,应由实际经营主体享有减免权益。这其中由于涉及大房东、二房东和实际承租人三方,实际承租人申请租金减免过程需要注意问题更多。
首先,大房东对于二房东的转租合同是否知情或者应当知情、大房东对于转租是否提出异议,这些问题将决定转租的效力和二房东是否构成违约以及二房东是否有权向大房东主张减免租金。若二房东的转租存在瑕疵的,如实际上未经大房东同意进行了转租,此时二房东以自己名义去向大房东争取减免租金,如大房东拒绝的,则二房东还需综合考虑违约责任与拟减免租金金额的情况。
其次,在合法转租中,若大房东不同意减免租金或以二房东尚未向次承租人减免租金、尚未遭受损失为由拒绝减免的,则二房东可以保留好对次承租人进行租金减免的过程性文件,如将次承租人遭受的损失情况、拟减免租金情况及时书面通知大房东。嗣后,二房东可再行向大房东主张,如大房东仍然拒绝,那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实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