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房地产律师 >> 文章正文
什么是拆迁征收中的“托底保障”政策 上海房产律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房产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咨询网  阅读:

“托底保障”又叫“居住困难户的优先保障”,即给予居住困难户的一种保障补贴。该户的“三块砖头钱”÷该户的居住困难户人数÷该地块的折算单价,结果如果小于22,则该户被认定为居住困难户,符合“托底保障”。其中折算单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公布。

 

折算公式为:人均居住面积=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先认定)。

 

“托底保障补贴”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比“三块砖头钱”多出来的那一部分补贴。保障补贴=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22平方米-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三块砖”)。

 

另外,居住困难审核申请,应当由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提出,如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不提出居住困难审核申请的,房屋同住人可以提出居住困难审核申请。并经房屋征收部门的认定,只有符合条件经过公示后,才能享受。“托底保障”不是用在册人口计算的,而是用经过居困认定的居住困难户人数来计算。在册人口不等于居住困难户人数。他处有房或享受过经济适用房的在册人口应被排除。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他处拥有公有住房使用权,或者拥有私有房屋所有权(含宅基地、商品住房包括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形)或已经享受过经济适用房的政策补贴的人不属于居住困难。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轮候查封是什么意思,轮..
·上海动迁拆迁政策解读:..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
·上海市交警总队车辆管理..
·签订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
·上海商业地产买卖交易税..
·中国律师事务所排名
·外国人能否在上海买房,..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