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男女朋友同居期间所购房产,分手时房屋分割问题,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一方以个人收入买房并还贷,房子登记在买房人名下
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同居期间的各自收入归个人,但以共同收入购置的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若果一方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产、贷款自己一人偿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归个人所有;
二、一方以个人收入买房,双方还贷,房子登记在买房人名下
此中情况下房子仍归登记人所有,但是另一方帮还的贷款要归还对方,房子增值部分适当补偿对方;
三、双方共同买房、共同还贷
此种情况下,无论房子登记在谁名下,都视为共同共有;
四、一人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
如果出资一方确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没有出资,可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但考虑到另一方没有出资的事实,一般未出资一方只能占10%左右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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