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 >> 诉讼离婚 >> 文章正文
对方不出庭,法院能否判决离婚-上海离婚律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摘要: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都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离婚事项,甚至还有人全权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来处理自己的案件,出庭进行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要是找不到对方,法院可否判决离婚呢?下文上海离婚纠纷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一、找不到对方,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当事人遇到离婚纠纷时,都知道一般的民事诉讼可以全权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来处理自己的案件,在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并非需要亲自出庭。但是,由于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因此,原则上法院都要求当事人本人亲自出庭。

 

  为维护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出庭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婚姻法》第32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因此,一些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就认为离婚案件中如果只有一方出庭,法院就无法判决离婚,于是就在原告启动离婚诉讼程序时跟法院玩起了“捉迷藏”,以便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

 

  综上所言,一方如果能全面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符合离婚条件的证据,并不需要为另一方的“失踪”过多担心,法院最终会依据证据做出公正判决。

 

  二、法院如何调解离婚

 

  法院调解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离婚案件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法院调解根据开庭审理的方式和步骤进行。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节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

 

  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药酒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对于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可不制作调解书: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及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轮候查封是什么意思,轮..
·上海动迁拆迁政策解读:..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
·上海市交警总队车辆管理..
·签订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
·上海商业地产买卖交易税..
·中国律师事务所排名
·外国人能否在上海买房,..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