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纠纷 >> 上海拆迁律师-拆迁安置 >> 文章正文
房屋拆迁纠纷诉讼如何进行-上海拆迁律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拆迁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拆迁律师咨询网  阅读:

 

  一、房屋拆迁纠纷诉讼如何进行?

 

  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5、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通知当事人。若当事人正当理由迟到,人民法院会以撤诉来处理。

 

  6、庭前调解(如未达成调解意见,另行开庭)

 

  7、开庭(开庭时记着拿证据原件)开庭的程序步骤: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原告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被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被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原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法官询问一些问题;双方辩论;双方最后总结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二、房产纠纷诉讼所需材料

 

  1、民事起诉书三份(其中两份交法院,一份留存开庭时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都需要)

 

  3、授权委托书一份(如委托律师或他人)

 

  4、证据三套(其中两套交法院,一套留存开庭时用)

 

  其中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房屋产权证书(如已有)、入住日期的证据(如入住通知书、入住预算单、物业费发票、产权证代办费收据等,有一样即可)

 

  三、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轮候查封是什么意思,轮..
·上海动迁拆迁政策解读:..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
·上海市交警总队车辆管理..
·签订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
·上海商业地产买卖交易税..
·中国律师事务所排名
·外国人能否在上海买房,..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