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将煤气罐放进奔驰车内,酒后撞树意图自杀。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上诉案件,判处该名女子有期徒刑三年。
30岁的李某与经商已婚男士林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已有6年,并育有5岁女童。二人在北京长期共同生活,期间林某多次承诺与妻子离婚,但均未实施。李某因此与林某分分和和。直到2013年6月,林某正式表态,不可能与原配妻子离婚,只能继续保持这种共同生活关系。
李某伤心欲绝,产生自杀的念头,并事先买好煤气罐。2013年9月的一天,李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后,回家将煤气罐放进奔驰车内。李某将车开出小区后,找到一个僻静地点,拨打110电话。李某要求民警把林某找来,否则马上引爆煤气罐,其间李某一直在车内喝洋酒。民警赶到现场后,李某将车门窗锁死,继续喝酒,并拧开煤气罐阀门。五分钟后,李某呼吸逐渐困难,将油门踩到底猛然撞向路边的电线杆。后李某意识昏迷,但煤气罐未被引爆,民警将李某从车中救出。电线杆被撞歪,奔驰车损毁严重。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遇事不能妥善处理,为引爆煤气罐醉酒驾车撞击公共设施,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触犯了刑律,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
李某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