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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见死不救,伪造案情被控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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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交通事故咨询网  来源:上海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13917227080  阅读:

原本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却被肇事司机报假警美化成了途经旁观的一起意外事件。由于司机刻意隐瞒下伤者被自己碾轧的伤情,造成其抢救不及时而死亡。这名自作聪明的司机也因此将自己推上凶杀案件的被告席。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司机侯某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事情要从今年122日说起,当天晚上司机侯某驾驶小客车沿浦东新区盐朝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盐朝公路南侧路面时,忽然感觉车辆一震。侯某立即下车查看,一看之下,侯某吓了一条。原来他轧着的并非野猫野狗,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只见一名满身酒气的男子因醉酒倒在了路中央,而侯某的车不巧正好轧着了该男子。

 

侯某立刻将该男子从小客车左后轮拉出,并拨打110”报警。然而,侯某害怕此次车祸给自己揽上麻烦,于是自作聪明地报了个假警。他谎称在盐朝公路东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路边有人躺在地上,隐瞒其驾车碾压酒醉男子的事实。随后,警方来到现场,并找到了伤者王某的家属。可是由于王某正处于醉酒状态并已受伤,无法表述被撞情况。没看出什么外伤,家属便先将王某接回暂住处。可是,到家没多久,王某就因未送医院抢救而死亡了。

 

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是道路交通事故致胸部损伤,引起创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经检验,被害人王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21mg/ml,属醉酒。

 

到底是谁伤了王某?经过警方侦查,“好心人”侯某进入了警方视线。通过一系列证据的比对,证实正是侯某轧伤了王某,并报了假警。2016123日,被告人侯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案发后,侯某已在家属帮助下对被害人家属作出部分经济赔偿8万元。

 

浦东新区检察院认为,侯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认为,被告人侯某具有坦白情节,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法庭上,侯某对于车祸伤人的事实没有否认,但他却认为自己只是交通肇事而非故意杀人。其辩护人也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侯某应以交通肇事犯罪定罪处罚;且其具有自首情节并已作出部分赔偿,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某驾车碾压被害人后即具有阻止被害人危险发生的义务,但其消极地未实施其应当作为并能够作为的救助行为,且因其不作为导致被害人死亡,可见被告人侯某主观上系间接故意,客观上存在不作为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犯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侯某具有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并能够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侯某已在家属的帮助下对被害人家属作出部分经济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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