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怎么诉讼离婚?
(一)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二、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
(一)起草起诉状;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解决异地怎么诉讼离婚主要是解决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的问题。异地诉讼的,原则上还是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异地,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离婚;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达到了一定年限,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在被告被采取强制措施、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也可以不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