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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动迁房设定抵押可以吗
由于动迁房不能马上办理过户手续,很多中介都采取设定抵押的方式来出售此类房屋。其实设定抵押是一种没有事实依据的行为,设定抵押的前提是存在借款法律关系,客户在购买房屋时付了一笔钱,这一笔钱不可能既付了购房款又是借款,这是矛盾的。够买房屋肯定是付的房款,所以不存在借贷关系,也就不能产生设定抵押的法律事实。
其实设定抵押是必要的,但只是个手段而不是目的。不要以为设定了抵押就没什么风险了,控制风险的关键是买卖合同。设定抵押只是把房屋固定住,不让房东随便处分该房屋。有些中介在操作这种房屋买卖时只签订借款合同设定抵押而没有买卖合同或买卖合同签的很简单,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无法保证客户的安全。还有些人在买动迁房时设定购买价的两倍,以为房东违约就会赔偿两倍的房款,对这种设定虚假抵押数额的做法法院很容易查清事实,设定双倍抵押就能得到双倍赔偿的想法很难实现。
买卖房屋就是买卖法律关系,不存在借贷关系,也就不存在设定抵押的行为。把握好主要的事实,不要舍本追末,最后房屋买不到,钱也赔不到。
控制动迁房买卖的风险关键在于买卖合同,将来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问题要依据合同来解决。
那么,上海市动迁房可以买卖吗,买卖合同有效吗?
上海市房地局规定市政动迁房屋3年内不可以交易过户,但产权人对动迁房屋有完全产权,买卖该房屋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上海法院对动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同样也确认了动迁房买卖合同是合法的。本律师今年就办理过多起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都是上家以各种理由、方法拒绝或阻止过户,要求加价20万-50万不等,后当事人委托本律师后,通过代理不但顺利通过法院强制过户,且获得违约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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