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房地产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售后公房纠纷、居间协议纠纷、定金合同纠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房屋拆迁纠纷、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房屋所有权确权纠纷、房产分割纠纷、房产继承析产纠纷、房屋赠与合同纠纷、房产抵押贷款合同纠纷等),具有丰富的经验,能为您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xml:namespace>
上海律师法律咨询 139 1722 7080(杜律师)
房东是精神病患者,房屋能买吗
第一、要确认房东是否真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认定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人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结论的,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依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某一房屋所有权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应由人民法院认定。房屋登记机构不能凭房屋所有权人亲属的陈述或医疗证明来认定其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依据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文书来认定。
第二、需要指定监护人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 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三、处分房屋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 , 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需要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损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财产处分都会被认定为无效。如何判断是为了被监护的权益而处分财产至关重要。
第四、监护人作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将来可能会产生意外的情况。在处分监护人财产时需要监护人做出必要的承诺。
承诺的内容和形式根据不通的情况而定。购买此种房屋需要核实的确认的法律事实比较多,建议谨慎操作。
上海律师法律咨询 139 1722 7080(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