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4月1日起施行。针对一些媒体认为该办法主要针对电子商务,目的是为“对电商征税”做准备,征税后成本会转嫁给网络购物的消费者。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今天表示,“这是一种误解,网络发票并非针对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征税”。
建打击假发票长效机制
该负责人说,电子发票是指纸质发票的电子映像和电子记录,是网络发票的电子形态或者说无纸化形式。网络发票是为规范发票使用和税收征管,以及防控发票类违法犯罪手段。
该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我国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效果显著,制售、使用假发票违法活动受到一定遏制;但受虚假发票“买方市场”需求和“卖方市场”高额利润等因素的影响,发票违法犯罪多发、高发势头仍未得到根本遏制,在一些地区和领域问题仍然较为严重。为有效惩处和制止制售、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国发票管理,国务院2010年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办法不仅加大了对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而且为了建立打击假发票的长效机制,还专门规定:“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这就是税务总局制定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的背景。
网络发票探索是从2009年开始的,主要是摸索技术实现的途径和形式等。目前有47个省级国、地税局进行了试点,有283.7万户纳税人使用,占机打发票约10%。涵盖工业、商业、建筑安装、房地产、服务业等。
网络发票便于真伪查询
我国常见发票主要可以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类。普通发票只是一种收付款凭证,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既是收支凭证,又是纳税人据以抵扣增值税税款的主要依据。“这里所说的网络发票,目前主要是指普通发票。”该负责人说。
网络发票推行后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利用省以上税务机关公布的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发票,实现发票的在线开具、查询、购销等功能;纳税人开具网络发票后,开票信息会实时传至税务机关监管系统,不仅简化了审批程序,方便纳税人申领、开具发票,为纳税人减少接受假发票的损失;而且税务机关可以及时对开票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将纳税人的发票信息与其纳税申报以及财务报表信息进行对比,及时发现纳税人少报销售、多记成本等违法违规问题,增强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国家税款流失。
网络发票与传统发票的区别,主要是具有成本低、填开数据真实、便于发票真伪查询、有利于税收征管等优点,并为进一步发展到电子发票,也就是发票无纸化奠定了基础。
法制网北京4月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