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民一庭认为离婚案件中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分割存在三个审理难点
近日,民一庭经专题分析认为,离婚纠纷案件中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分割存在以下三个审理难点:
1、财产范围确定难。多数夫妻在分居期间经济独立且身处两地,双方对彼此财产收支、与他人经济往来等情况知之甚少,对彼此主张的合理开支、对外债务等多不予认同。此种情形下,当事人举证较为困难,也增加了法院查明双方财产范围的难度。
2、分居期间界定难。夫妻分居期间起止日期的确认直接关系到夫妻财产的分割。但由于当事人对分居事实往往存在不同理解,加之夫妻分居多是逐渐形成而非一蹴而就,法院往往难以确认夫妻分居期间的起算点。对于分居期间的截止点,实际中亦存在起诉日、法庭辩论终结日、判决生效日等不同标准,有待统一。
3、财产分割标准把握难。在夫妻双方经济收入悬殊的情况下,对分居期间的财产所得是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割还是按照公平原则酌情予以分割,审判实践也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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