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检察院依据修改后刑诉法首个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上海刑事辩护律师
“孩子现在打消了顾虑,面对朋友不再自卑,有勇气继续生活下去了。”2月18日,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对17岁的北京女孩王慧(化名)宣布不起诉决定,在这之前王慧已经顺利结束了为期六个月的考验期。王慧的母亲告诉记者,几个月来压在全家人心上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修改后刑诉法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相关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王慧是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后,被西城区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的首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2012年3月,王慧因琐事和被害人发生矛盾,动手将对方打成轻微伤,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西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检察官王媛媛介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王慧属于初犯,具有较好的认罪、悔罪表现,具备完全的监护、帮教条件,符合修改后刑诉法规定的附条件不起诉要件。在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和同意,并征询公安机关的书面意见之后,检察机关对王慧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根据修改后刑诉法的规定,王慧要在为期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考验期内,按照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由检察机关对其进行监督考察。考验期内,如果发生实施新的犯罪等情况,将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西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宋蕾告诉记者,为提高考验期内矫治和教育的质量,2012年7月,该院与共青团西城区委共同设立了北京市首家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中心―――“新起点”实践中心(作为北京市检察机关试点单位之一,西城区检察院已于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前开展了附条件不起诉试点工作),依靠专业人士开展矫治和教育工作。
受托对王慧开展帮教的“新起点”实践中心总干事安娜告诉记者,他们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主要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心理辅导,二是公益劳动。“王慧的态度一开始有些抵触,经过几次谈心明显有了好转,后来不仅自己主动找我谈心,还动员她的母亲多和我接触,共同帮她成长。”
2月18日,王慧考验期满,西城区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西城区检察院还在当天启动了王慧犯罪记录封存程序,将王慧的相关案卷材料,通过物理隔断墙,与存放其他普通卷宗材料严格区分,并设特殊编号,由专人整理维护。
“孩子的梦想是当明星,出事后我们担心她会被打上标签,难以从艺。好在有附条件不起诉这项制度,挽救了我的孩子。”王慧的母亲告诉记者,王慧目前正在着手报考艺校。(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