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吗-上海合同律师
1、连带责任担保,当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能否不起诉债务人而直接起诉担保人?
2、能否不提供借款合同,只凭担保合同起诉?
3、银行的抵押贷款合同,假如担保条款中约定“若担保物不够偿还,担保人愿意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担保还款责任。”请问:该条约定是否有效?
解答:
1、根据《担保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连带担保中,债务人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因此,连带担保中,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
2、严格来说,必须提供主合同,因为如果只提供担保合同不能确定主债务履行期限是否到期。
3、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该条款不属于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当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