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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期间老伴去世 老太太携亲生女与继子女争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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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在线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法律咨询网  阅读:

起诉离婚期间老伴去世 老太太携亲生女与继子女争遗产 

  老人携亲生女儿在庭审中与继子女对峙。电视栏目《大家说法》截屏

 

  老人史某起诉再婚30年的老伴蔡某要求离婚。然而就在离婚官司还没开庭时,蔡某突然去世。史某随即提起了遗产继承诉讼。昨天记者获悉,由于史某在蔡某病重期间,缺乏照顾,平谷法院判决减少她所分得的份额。 

 

  由于蔡某刚刚离世,这场诉讼一开始就充满了火药味。蔡某的子女说,我承认她是妈,但是她在父亲重病时都没有伺候,都没看到他最后一眼,这是尽做妻子的责任吗?” 

 

  面对指责,史某说,当时自己正在和蔡某闹别扭,不愿意回去,而且自己不知道老伴病得这么严重。为此,史某的继子女与她及其亲生女儿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无奈之下,法官只得宣布休庭。 

 

  经法官劝导后,庭审继续。史某的代理人宣读起诉书称,要求依法继承史某与蔡某共同建设的将军关村的房屋12间,以及所购平谷区光明西小区房屋10间。对此,被告方代理人则表示,光明西小区的房子登记的姓名是蔡某的儿子,与原告史某没有任何关系。但史某认为,购买该房子时,自己的亲生女儿也出了钱,应该算是共同出资购买,理应有自己一份。 

 

  庭审中原被告针锋相对,就在这时,蔡家儿女又出具了蔡某留下的遗嘱。遗嘱称,他愿意在百年之后,将平谷区将军关村属于他的财产留给两个孙子。 

 

  本案中争夺的房产中,将军关村的农家小院在蔡某名下。如果遗嘱真实,史某将对这处房产失去很大份额。对于这份遗嘱,史某质疑是伪造的。在史某的要求下,法庭对遗嘱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表明,遗嘱是假的。 

 

  最终法院认为,蔡某去世后没有留下有效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考虑到史某及两个女儿在蔡某病重期间,没有前往医院探视,缺乏夫妇扶助和子女赡养责任感,因此对三人在继承蔡某遗产时,酌情予以减少,并依次做出判决。 

 

  对于将军关村宅院,法院判决史某享有1/5,两个女儿享有1/15,蔡某儿子享有2/5,蔡某女儿享有4/15份额。对于平谷区光明西校区宅院,法院判决归蔡某儿子所有,他支付给史某和史某的女儿折价款3万余元,给付蔡某的女儿5000余元。(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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