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一号二卖”欺骗消费者 联通公司被判违约
发布时间:2012-03-22 16:42:18 中国法院网讯 (宋国强) 杨先生在某联通公司营业厅看中了联通公司出售的一个靓号155***88888,并按约定预存了30000元手机话费,没想到钱交上了,联通公司却一直没给杨先生开通,原来,某联通公司将这个靓号“一号二卖”,为另一名消费者朱先生开通了这个号。3月22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某联通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判决赔偿原告杨先生经济损失3000元。
2009年8月11日,原告杨先生在被告营业厅预存话费30000元,被告承诺将155***88888号码交给原告使用。原告交费后,被告交给原告一张电话卡,但一直未给原告开通使用。据查,该号码已于2010年10月25日被另一名消费者朱先生购买并开通使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约定原告在为手机号155***88888交付话费预存款后,将享有使用该手机号的权利。在原告履行其义务后,被告未能按双方约定将155***88888号手机号交付原告使用,故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告诉请被告赔偿损失3000元的理由正当,应予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除来源署名为上海律师法律咨询-上海律师在线咨询网稿件外,本文为网站转载稿件,内容与上海律师法律咨询-上海律师在线咨询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上海律师法律咨询-上海律师在线咨询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编辑:上海律师事务所杜黄海律师)
上海律师网,上海律师法律咨询,上海律师在线咨询 http://www.lawfirm02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