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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医院女博士割喉案宣判 杀妻丈夫一审获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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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在线咨询网  来源:上海律师法律咨询网  阅读:

协和医院女博士割喉案宣判 杀妻丈夫一审获死缓

媒体曾报道过协和医院女博士生梁某惨遭丈夫割喉杀害一案,今天记者获悉,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景继龙死刑,缓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害人梁某的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他们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已向检察院申请提出抗诉。

案件回放

杀妻前双方曾有争执

梁某和景继龙是大学同学,二人恋爱结婚,并有了一个女儿。梁某的哥哥告诉记者,其妹妹惨遭景继龙杀害,与她考上协和医院博士生有极大关系,景继龙同样作为医生,不求上进,猜疑心重,在妻子考到北京后多次要求其退学回家。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被告人景继龙于去年910日,在北京东城协和医院护士楼,因感情问题与妻子梁某发生争执,持尖刀猛力切割梁的颈部并猛刺梁的胸部等处数刀,伤及梁的左颈动脉、静脉及心脏,致梁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后嫌疑人自杀未遂。

根据判决书上的景继龙供述,他去年99日乘飞机来京看梁某。到京后,景继龙和梁某、梁某的表妹曾到宾馆商谈,景继龙与梁某发生争执并用雨伞打她,后3人被带到派出所调解。10日上午景继龙去协和医院护士楼找梁某,双方在谈话时再次发生争执,景继龙抄起一个板凳向梁某头部砸了两下,后又用刀划了梁某脖子,捅了其腹部。其间他有自残和自杀行为,然后躺在地上等死,后又爬到梁某的床上。

法院判决

认定无预谋判死缓

法院认为,被告人景继龙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所犯罪行特别严重。鉴于该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起,景继龙到案后如实供述等情节,可对被告人判处死刑,不予立即执行。景继龙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该撤销缓刑,与本次犯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

法院同时认定,辩护人所提景继龙有自首情节以及被害人存在过错等,因没有证据支持,法院不予采纳。但辩护人所提景继龙并非有预谋的犯罪的辩护意见,经查在案证据不能证明景继龙系有预谋的犯罪,对该辩护意见法院酌予采纳。

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景继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撤销缓刑,与本次犯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景继龙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梁某等共计69万余元。

被害人家属

量刑太轻申请抗诉

昨天,被害人梁某的家属向记者表示,他们认为法院的一审判决量刑过轻,已委托律师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梁某的哥哥告诉记者,景继龙是有杀人预谋的,因为其在案发前曾给梁某发过短信以死亡相威胁。92日他在给妻子的短信中说:我到北京后都会解决。我们死在一块儿,就这样定啦,今年就是你结束一辈子的时候,想活着没门……”而且景继龙在内蒙古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当地法院96日判其缓刑后的第3天,就飞到北京找到梁某并将其杀害,应该数罪并罚。

律师说法

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被害人家属委托律师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不是有预谋的犯罪,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而且被告人没有任何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条件,法院以婚姻家庭纠纷为由不判其死刑,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王勇介绍,所谓的婚姻家庭纠纷慎用死刑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的一条规定。但王律师认为,此规定并不适用于梁某被害案,本案中被害人梁某无任何过错,被告人也无任何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一审中认定景继龙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明显与庭审时景继龙当庭翻供的事实不符。景继龙曾当庭一口咬定就割了一刀喉咙,否定了自己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而根据梁某的尸检报告,其颈部是被刀重叠割划伤,也就是说被多刀、反复割划所致,说明被告没有如实供述。一审对被告人判处死缓,属于量刑畸轻、适用法律错误。目前王勇律师代理被害人家属,已向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书。

新闻·报告

杀妻法学准博士生活糜烂

法学准博士婚宴后杀妻的案件,此案被告人牛学辉是一名仕途得意的法学高材生,其残忍杀害新婚妻子的原因颇为令人关注,记者就此进一步了解了案情。

根据在案证据,牛学辉平时生活糜烂,与多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据知情人介绍,虽然牛学辉一直善于伪装,但夫妻俩人在女方的老家办完了回门喜宴后,妻子李某还是发现了牛学辉手机中的暧昧短信。据其本人交代,回到北京的家中,两人发生了激烈争吵。在妻子李某独自入睡后,牛学辉以非常残忍的方法将李某杀害。

牛学辉作案前经过了近一个小时的考虑和谋划,杀妻后伪造了案发现场,隐匿、毁弃了作案凶器及物证,然后照常去上班。知情人介绍,被害人在此案中并无过错,牛学辉杀妻的原因是害怕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丑行败露,由此影响到仕途,才决定杀人灭口,而后又为逃避法律处罚伪造了抢劫杀人的现场。(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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