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网友反映“离婚难分户”问题获得官方回应?xml:namespace>
“为什么离婚后女方的户口不能迁入女方结婚对象上?”近日,一成都网友向龙泉驿区委书记咨询离婚后如何才能将双方户口分离的问题。网友说,前妻已经再婚三年,但户口一直没有迁出。对此,龙泉驿区公安分局回复表示,由于网友前妻没有自己的合法产权的住房,现导致其前妻的户口暂时不能办理离婚分户。按照现行户口政策,办理离婚分户必须要提供自己的合法产权住房证明。所以目前要待其前妻拥有自己的合法产权住房证明以后,才能办理离婚分户。
网友留言:为什么离婚后女方的户口不能迁入女方结婚对象上?
我是住在西河镇天平村的居民,离婚后女方的户口为什么不能迁走呢?她本人己经结婚三年了,还跟我一个户口本上,这一点也不合理。我现在要结婚了这个关系怎么弄嘛,不知道她的户口怎么才能跟我分开,说是要女方有房子,但她没有房子呀,如果她一辈子都没房子,那不是一辈子都要跟我一个户籍。希望领导给一个政策上的建议。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公安分局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关于您留言反映“离婚分户”的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区公安分局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是我区西河镇天平村的居民,与配偶已经离婚三年,由于您的前妻没有自己的合法产权的住房,现导致其前妻的户口暂时不能办理离婚分户。按照现行户口政策,办理离婚分户必须要提供自己的合法产权住房证明。所以目前要待其前妻拥有自己的合法产权住房证明以后,才能办理离婚分户。
尊敬的网友,真诚的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理解和支持!如您对上述回复还有不清楚不满意的地方,可当面到龙泉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咨询相关政策;欢迎来电龙泉驿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咨询(电话:84882777)
祝您生活愉快!
龙泉驿区公安分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三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