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纠纷 >> 房产知识大全 >> 文章正文
上海房产律师:二手房交易常见避税方法及风险-先公证后过户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在线咨询网  来源:上海律师法律咨询网  阅读:

上海房产律师:二手房交易常见避税方法及风险-先公证后过户 

  规定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中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购买商品房满5年出售的,免征营业税。 

  避税方法: 通过合同或公证的形式进行买卖,但先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待房产所有权满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仅花少量的公证费,就可避免缴纳部分营业税。 

  案例分析: 今年,准备结婚的刘先生也买到了房子,房主刚刚买来不到两年就准备转手。为了规避高额税费,房主告诉他一个省钱的办法,先交一部分钱,满 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并可以就此签个协议办理公证,以免发生价格上的变动。但是,私下交易完成之后,此房主即刻到房地局偷偷办理了挂失房本的手续,半年之后,新房本下来了,原来的房本与公证书同时失效!刘先生是房财两空!有理说不出! 

  律师评论: 由于房屋的权属问题仅仅是公证,卖家可以凭产权证悄悄进行抵押。如果卖方挂失房本,最多半年,又可以出新房本了,对买方没有保证。公证时不能公证到买方本人名下,以后不能出买方本人名的新房本。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而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此间房产证仍属卖方,买主可能吃大亏。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轮候查封是什么意思,轮..
·上海动迁拆迁政策解读:..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
·上海市交警总队车辆管理..
·签订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
·上海商业地产买卖交易税..
·中国律师事务所排名
·外国人能否在上海买房,..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