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各州、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10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1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期间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的均按此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亦参照此标准执行)。
附件:1、2011年云南省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的计算标准
2、云南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开支的标准
3、云南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开支标准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此件发至县级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2010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一、201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16065元;
二、201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11074元;
三、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952元;
四、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全年生活消费支出3398元;
五、2010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330元。其中:
1.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961元;
2.采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5194元;
3.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644元;
4.电力、煤气及水的供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9316元;
5.建筑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5315元;
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568元;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960元;
8.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496元;
9.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7170元;
10.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1924元;
11.房地产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883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080元;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5803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049元;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065元;
16.教育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071元;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581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812元;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2831元。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
级别
开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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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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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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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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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以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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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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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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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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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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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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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一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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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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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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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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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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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二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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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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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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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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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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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类地区包括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西双版纳州。二类地区包括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楚雄州、保山市、德宏州、怒江州、临沧市。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出差补助费开支标准
主题词: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 赔偿标准 通知
抄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公安部交管局。
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中国保监委云南监管局,保保险公司,各州市公安局交警支、大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大队。
(存档3份,共印600份)
云南省公安厅警令部 2011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