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妙家属将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
【《财经》综合报道】4月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25日,药家鑫案受害者张妙的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表示,将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
对于法院所判处的45498.5元经济赔偿,有不少人认为太少。26日,张显在接受华商网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按照此前预期,他们要求进行包括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张妙孩子的抚养费等合计共23.6万,以及3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法庭对死亡赔偿金等没有做出裁决,法理上很难说通”,张显表示,关于张妙父母的赡养费,法庭的解释是“张妙父母未年满60岁,并且具备劳动能力”,所以没有做出相关判决。
前一天,张显在自己的博客上贴出了《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意见》,表示将放弃赔偿,同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本文来源于《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