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使用权公房,租赁卡上的名字是我本人,实际居住人一家三口,但户口均未迁入,没有户口本,请问动迁时如何安置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动迁时以租用公房凭证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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