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险代理(案件胜诉后再付律师费)
律师风险代理是指当事人不必事先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待代理事务成功后,当事人从所得财物或利益中提取协议所规定的比例支付酬金,如果败诉则无需支付。律师的这种收费方式在国外称胜诉酬金(Contingt Free)或附条件收费。
实践中,律师风险代理具体又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部分风险代理:您需先支付50%的律师费,诉讼后再付50%律师,若败诉则剩余50%律师费可以免付,部分风险代理的律师费比一般律师代理收费标准要高。
律师全风险代理:前期客户无需支付律师费或仅需支付少量基本办案费用,胜诉后从胜诉中所获得的利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通常为15%-30%)或者按其他约定金额支付给律师作为风险代理律师费,具体比例可按案件的难易程度与律师协商确定。
如果您的诉讼纠纷事实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诉讼风险很高,您期待胜诉后再支付全部律师费、败诉无需承担高昂的律师费,那么您可以考虑与律师协商签订风险代理协议。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杜黄海律师团队(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网址:www.lawfirm021.com )
1、律师风险代理收费方式的前提是双方自愿,当事人提出要求,律师综合考虑愿意接案,然后签订正式协议。
2、并非所有案件都可以律师风险代理。(比如行政诉讼案件不能风险)
3、律师风险代理是指律师费的收取采取风险收费模式,法院的诉讼费仍应由当事人支付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