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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财产如何分割|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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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财产如何分割 

 

小张与大学同学小王毕业后同居了五年还没有登记结婚。为此,小张的妈妈再三催促两人尽快办理婚事,但小王对于婚事一拖再拖。小张的妈妈对此产生了担忧,怕两人今后不能共同生活,便咨询:“如果女儿将来与小王分手,那么在这五年生活中两人共同置备的财产怎样分割?”

 

如果同居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说,同居关系中,财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认定是谁的,除非有反证才能分割。法院审判中,将重点关注此类争议财产是否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购置”或者“共同创造”。 

 

 

上海离婚律师【咨询电话:139 1722 7080】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专注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离婚后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书;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解除同居财产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抚养;重婚罪;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法律咨询请带齐相关证据材料预约当面咨询律师,简单法律咨询或紧急律师求助请致电婚姻家庭律师专家顾问热线:139 1722 7080),律所地址:上海浦东东方路1988号华南大厦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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