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户口已经迁出,现定居香港,户口本上只有我爸爸一个人的名字。最近分了一套拆迁安置房,听说不能改名,如果在收房前,爸爸因病过世,我能继承这间房子吗?
律师解答:
高玉凯律师:若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若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你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房产。只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多人时,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当然,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曲延兴律师:只要你父亲没有遗嘱,对于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均有权继承。
隋明训律师: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儿子有权继承其父亲的遗产。你虽然定居香港,房产的继承使用内地法律。 (胶东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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