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模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0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 海 市 物 流 协 会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文本所指建筑模板是指应用于工矿企业、市政工程、交通水利设施、民用建筑等工程建筑使用的模架支撑体系,主要由模板、钢管、扣件等组成。
三、建筑模板等租赁物资如涉及设计支撑和设计荷载计算、安装、拆卸操作等技术服务内容,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条款或另行订立合同。
四、本合同文本中,凡双方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五、本合同文本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合同文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_____
上海市建筑模板租赁合同(2010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租用建筑模板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
乙方因承建 工程施工需要,租赁下列物资,施工地点 。
品 种 数 量 规格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租金价格(元/天)
(9
(元) 备 注
钢 管 M
直角扣件 只
万向扣件 只
对接扣件 只
钢模板 M2
阴角模板 M2
阳角模板 M
回型卡 只
山型卡 只
钩头螺丝 根
本表如有未尽事项可附件补充。
第二条 交货方式
1.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由甲方开出提货单,乙方在 天内凭甲方提货单提货。
2.乙方提货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提货人证明书,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3.由甲方送货的,相关费用(运输费、装卸费等)由 方承担。
4.租赁物资品种、规格、数量以双方签收的《租赁物资收发货清单》为准。
5.在约定的有效期内,乙方须按时提货,甲方须保证约定所需租赁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乙方提货后,若发现租赁物资中有质量问题,应从提货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处理解决。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自提货日起,按实际租赁物资品种、数量每 天向甲方支付租金一次。甲方应在租金结算日 天前向乙方开出结算单,乙方接到甲方结算单后,应在 天内确认。经确认无异议的,乙方必须在 天内付清租金;如有异议的,乙方应在 天内向甲方提出。
第五条 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赁保证金 元,收款方式以 收取,甲方应出具保证金收据。
第六条 租赁物资使用
1.租赁期间,乙方应按照租赁物资的性能和用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
第七条 租赁物资归还
1.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界满前 天内,甲方应告知乙方,如乙方须继续使用,应在 天内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在归还租赁物资过程中所产生的装卸和运输等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由 (方)负担。
3.租赁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归还以双方所签收的《租赁物资收发货清单》为准。
4.乙方归还租赁物资地址: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数量提供租赁物资的,应按每天每件向乙方偿付未提供租赁物资租金 % 的违约金。
2.提供的租赁物资在使用期间发现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调换,并免去调换物资自租赁日至调换日期间的租金,如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时间提货的,须支付甲方逾期提取部分租赁物资租金的损失费。
2.不按时交纳租金的,应每天向甲方偿付逾期支付租金 %的违约金。
3.租赁期内,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两次不支付租金;
(2)乙方不按产品性能和用途使用租赁物资;
(3)擅自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或变卖、抵押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双方关于租赁物资损毁赔偿的约定:
。
2.
。
第十条 解决争议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本合同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