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殡葬代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11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
合同编号:
上海市殡葬代理服务合同
(2011版)
甲方(委 托 方)
乙方(服务代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殡葬代理服务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情况
一、逝者姓名: ,性别: ,民族: ,
出生日期: ,死亡日期: 。
二、甲方身份证号码: ,与逝者的关系: 。
三、甲方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四、乙方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第二条 服务项目
甲方选择以下第 项服务项目(可以多选)。
一、灵堂布置
(一)地址: 。
(二)时间: 。
(三)灵堂服务项目(可附页)
名称 规格 数量 金额 名称 规格 数量 金额 名称 规格 数量 金额
遗像照片 寸 奠烛 对
镜框 寸 台布
黑球 香炉
奠字 棒香
牌位
青松
合计金额 ¥ 元,(大写):
二、殡仪馆服务
(一)遗体接运时间: 。
(二)遗体接运地点: 。
(三)追悼会场所: 殡仪馆 厅。
(四)追悼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五)殡仪馆服务(可附页)
名称 金额 名称 金额 名称 金额
遗体接送 冰箱冷藏
遗体出殡 针剂防腐
扛 尸 卫生盒
火 化 安息罩
车辆消毒 骨灰寄存
更 衣 洁具袋
当面化妆 污物袋
特殊整容化妆 束花
一般整容化妆 骨灰盒
礼 厅
合计金额 ¥ 元,(大写):
三、租车服务
用车时间 车辆数 每车 座位数
合计总价 金额 ¥ 元,(大写):
用车地点及行程
四、丧宴服务
时 间 酒店名称
桌 数 桌, 人/桌,备 桌 每桌菜价:¥ 元
定桌数总价款(不含酒水):¥ 元,(大写):
五、其他服务(可附页)
名称 规格 数量 金额 名称 规格 数量 金额
奠酬
合计金额 ¥ 元,(大写):
殡葬代理服务标准
本合同的质量标准为 。
服务总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项目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其中代理服务费 元,大写 元。
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项目总价款的 %(≤2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如选择灵堂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灵堂服务费用。
三、如选择殡仪馆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殡仪馆服务费用。
四、如选择租车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租车服务费用。
五、如选择丧宴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丧宴服务费用。
六、如选择其他服务,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其他服务费用。
七、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代理服务费用。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事项的费用。
二、甲方应主动告知乙方有关殡葬服务的注意事项,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民族习俗。
三、甲方应提供办理殡葬服务有关事项所需的证件。
四、乙方不得提供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以及相关服务。
五、乙方应提供有效的服务清单与付费凭证。
六、乙方不得扣押死亡证明、领灰证和骨灰盒(含骨灰)等。
七、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更改追悼会礼厅以及时间的,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四、乙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五、乙方未提供服务清单和付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六、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火化证、领灰证或骨灰盒(含骨灰)交给甲方。逾期向甲方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七、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约定服务项目的,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约定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乙方业务员
乙方业务员上岗证书编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