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行窃被脱衣 孰对孰错引发网络口水战
大家都知道小偷是一类十分可恶的人群,那么我们通常在抓到小偷后应该怎么处置呢?是报警?口头警告,还是痛打一顿呢?近日,一位网友在微博中上传了几张照片,向我们展示了一种令人瞠目结舌的对待小偷的方法。据悉,事发当天,在浙江温岭的一个商场内,一名年轻女扒手在行窃时被店家抓到了现行,随后店家与之发生了争执,在揪扯过程中,这名女小偷的上身衣物竟然被扒了个精光,羞愧难当的女子顿时就痛哭了起来,引得路人纷纷观看。针对这样的行为,目前网友也是分成了意见不一的两派,一些网友认为小偷就是要尝到一些教训,但大部分网友则表示,即便是小偷也不能如此侮辱,此举不仅有违法之嫌,而且行暴者的这样行为在外人看来也和盗窃一样可耻的。
新闻直击:
11月7日,微博上上传一组图片,有点暴露,主要说的是在浙江温岭一商场,一女子在行窃时被抓现行,与人发生争执,揪扯中被脱掉上衣,全裸出镜,引爆网友热议,从图片中可以看到该女子表现出求情的状态,毕竟现在她没有穿上衣,并且露点,网友表示该女子行窃是不对但是揪扯中被脱光上衣让人很难理解,该店中明显有男士在场,此店家的做法让人不能苟同。
网友对于事件展开辩论:
正方:小偷既然不要脸了,羞辱她又何妨
鸟儿问答555行窃者既可恶又可恨,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无赖之徒,这些人还知道什么是廉耻吗?既然不要脸了,羞辱她又何妨。
孔雀九州飞:感觉中国的这种恶习还是大于法律,首先,我们不是在同情小偷,也没有必要去同情他们,偷盗本身就是见可耻的事情,但是商家在实施你们自身权利的时候不能超越法律的范围内,任何自然人都没有全是对违法分子实施人体攻击和侮辱型的行为和言论!建议以后有此类事件发生,商家的第一反应应该是报案,而不是在公众场合逼小偷脱衣服!
剑桥鞋服:小偷是很可恶,但是,你没有权力扒掉她的衣服。回复:你不知道在台州那里啊,天天晚上有偷的,那里的人能不痛恨吗?现在的小偷都是黑社会的形式,就是你抓到了又怎么样呢,你打了他,,过几天他们就会报复你。
后里如果有谁对同情小偷的,他全家脑子全部进水了,因为脱衣服这是小偷的一个计策,本人亲身经历的,有个女小偷到我家店里偷东西给我看见当场抓住,她当时想跑,在跑的过程中,小偷胳膊给我抓住,她自己就故意把衣服脱了,就穿着内衣,我当时非常尴尬,就在我一愣的时候,小偷给跑掉了,所以一句话,千万不要对小偷同情。
反方:偷窃者应得到处罚,但女性合法权益更应得到保护
E2d3u6p7:偷窃者应得到处罚,但女性合法权益更应得到保护,妇女组织应出面帮助维权、宣传。
阿88:一个多么没有人性的社会,只是为了钱,什么脸都不要,这个商家没有道德。
wyhsunboy:我们在物资上进入了文明社会,可是思维上哪?我们还在野蛮社会中,这个社会就不能多些宽度与理解吗?
总体来说只是凡人:其实通过个这个,我们应该看到更严重的问题,背后的问题,第一:我们国民的素质,包括小偷和商场人员;第二:国民之间的态度,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第三:生活水平,生活健康幸福不会有人把偷盗当成爱好;第四:文化教育的普及,以及现在的教育真正有效率么?
面对如此事件,我表示气愤和无奈,小偷被抓被打被如此在我们这里屡见不鲜,首先要说偷必须是错,但是如果来惩罚这个错误,就是这个社会和国家的素质表现问题,用一个简单的道理来说,狗咬了你一口,你会咬狗一口么,就是因为这种事的无法阻止的发生,恶性循环,才有了现在这个惨淡的社会,无信的社会,这个人吃人的社会。
小偷应该受到指责无可非议,但扒光小偷上衣此举有侮辱人格,浙江已经不止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该店家是否触犯侮辱人格罪?
女子行窃揪扯中被脱光上衣,是否触及侮辱人格罪?网友分析确实触犯了,因为小偷被抓你可以报警,没必要对其进行侮辱,甚至扒光衣物。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