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GF-2000-0603
合同编号: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出租人将以下柜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序号 名称 位置 质量 柜台
长度
占用面积(不含
柜台)
用途 配套设施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出租人将柜台交付承租人使用,
到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租金每月(大写) 元。
每金每 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
租金于 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租赁柜台的用途是:
第五条租赁柜台的维修
由出租人维修的,出租人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 日内维修好。如出租人未尽
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由承租人维修的,修理费由 人负担。
第六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
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
第七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柜台。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
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