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保健食品)原辅材料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05 版)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 O O 五 年 七 月
制定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的示范文本,供食品、保健食品行业原辅材料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
用。
2.本合同主要为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有关条款的实施而制定。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
择内容、填写空格部分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4.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订立具
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力求具体、严密。
5.如果是非法定代表人签字,需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食品(保健食品)原辅材料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供 方:
住 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需 方:
住 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供需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就原辅材料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及数量、金
额(含税价)、交货(时间)和地点
产品
名称
商标
或品牌
规格
计量
单位
单价
(元)
数量
金额
(含税价)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履行:
1.1 按国家标准履行。
1.2 按行业标准履行。
1.3 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但卫生要求不能低于国家相
关标准(可另写附件)。
2.保质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个月(自产品出厂之日起
计算)。
第三条 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
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
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2.包装物由方提供,费用由 方承担。
3.包装物处理按下列第项执行。
3.1 包装物不回收。
3.2 包装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履行。
1.供方送货:产品运输由供方负责办理,供方送至 ,运费由供方承担。
2.供方代办运输:供方根据双方约定的协议代办运输,运费由需方
承担(代办运输协议另订附件)。
3.需方自提:需方前往供方指定地点
自行提货、自行运输。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
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
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1.1 供方首次向需方所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规格的产品);
1.2 供方停产一个生产周期又恢复生产的产品(一个生产周期为
月);
1.3 供方所供产品,在生产制造时工艺及原辅材料(有较大)改变的;
1.4 其他。
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
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
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天内书面通知供方,
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以) 方所在
地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3.需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供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
及时通知质量验收员验收产品。
第六条 付款方式
需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
货款支付给供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 月 日支付全部货款,计人民币 元,
大写。
2.分期付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货款全部的%,计人民币元,
大写。
2.2 年月 日前支付货款全部的 %,
计人民币元,大写 。
2.3 年月 日前支付货款全部的 %,
计人民币元,大写 。
3.预付款条款: 。(如无此项请划去。)
4.其他约定的付款方式: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
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继续履行本
合同。
2.需方若未按第六条第2 款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承担下列第
项违约责任。
2.1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2 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
付违约金。
3.供方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4.需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需方
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
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日内将事件
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
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选定下面种方式解决:
A、申请仲裁。□
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上海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C、仲裁委员会。 □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A、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B、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交货地人民法院。□
E、人民法院。 □
第十条 其他
1.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定的打√,不选的打×。)
1.1 营业执照□
1.2 税务登记证□
1.3 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须符合GMP 要求) □
1.4 印刷许可证□
1.5 检疫证明□
1.6 产地证明□
1.7 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
1.8 有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1.8.1 绿色食品认证书 □
1.8.2 有机食品认证书 □
1.8.3 产品质量标准文本 □
1.8.4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
1.8.5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书(HACCP) □
1.8.6 质量安全认证书(QS) □
1.8.7 供需双方约定的其他 □
2.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定的打√,不选的打×。)
2.1 营业执照□
2.2 税务登记证 □
2.3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4 其他 □
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履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经
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5.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
生效。
购货单位(需方): (公章) 供货单位(供方): (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号:
电 话: 电话:
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