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 >> 离婚房产分割 >> 文章正文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维权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法律咨询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在线咨询网  阅读: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维权 

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电话,13917227080,杜律师是上海知名资深律师,婚姻法专家律师,长期从事婚姻家庭案件代理和法律研究工作......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维权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上海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团队是一支立足于上海、服务全国,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团队。本团队律师均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多年的律师执业经验,能为您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首席律师杜黄海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律服务中心特邀上海知名律师。从事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服务多年,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从业经验,杜律师适合代理重大、复杂的婚姻家庭案件,法律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律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88号华南大厦7F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轮候查封是什么意思,轮..
·上海动迁拆迁政策解读:..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
·上海市交警总队车辆管理..
·签订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
·上海商业地产买卖交易税..
·中国律师事务所排名
·外国人能否在上海买房,..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