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新政下购房常见问题解答-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房产律师-上海律师咨询网
最近一段时间,房产新政频出,对于老百姓来说,政策中还有很多条款无法弄明白。搜房网就新政下购房常见问题整理如下:
1.问:新政里的房屋面积指的是实用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答:新政中涉及到的房屋面积是“建筑面积”,政策如下: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确定。
2.问:新政只有说90平米以上的,那以下的贷款是什么标准?
答:90平米以上,首付3成。90方以下的各银行略有差异,最低2成,利率也不一样,8.5折是比较保险的说法。具体细节最好咨询贷款银行。
3.问:“同一家庭”如何界定?
答:“同一家庭”是指一对夫妻及其未 成年子女。对于改善性需求,新政并没有完全禁止。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将就业结婚,孩子可以先分户出去, 就不再属于同一家庭。孩子和父母都能各自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4.问:新政是否拉小了投资商业和投资住宅的差距?
答:是。新政出台后,普通住宅二套房利率提升为50%与商业地产的首付比例相同。
5.问:口头合同算不算有效合同?
答: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法律不认可口头约定。政策变化也不能成为不购房理由。至于10%的违约金,根据合同法规定,定金与违约金只能选择一个,若你放弃定金就可以不承担违约金。
6. 问:商业型物业是否也在二套、三套房贷的界定之内?
答:不在。新政公布的二套、三套房贷仅 限于普通住宅。
7.问:如果已经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卖掉,是否可以算首套房?
答:如果已将自己的房屋卖出,那么该家庭名下没有房产登记,再购房将属于首套房。
8.问:政策算不可抗力吗?
答“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政策一般不会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但部分案件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9. 问:“认房又认贷”具体指什么?
答:第一种情形: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第二种情形: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第三种情形:银行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也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
10.问:购买政策性住房后是否还可以再购一套房吗?
答:廉租房和经适房都是保障性住房。租赁廉租房的人群都是低保户,如果有能力购买新房的,按规定须退出廉租范畴。因此,一旦查出廉租户购买商品房的情况,一定会按规定要求其退出。
11.问:新政中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如果计划购买首套自住房,但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是否能享受到首付两成,以及利率等优惠政策?
答:目前对于信贷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银行方面还没有出台。但应该还是会支持自住性购房的需求,90平米以下的首套房应该还将执行优惠的贷款政策。
12.问:新政下有利于商铺投资的利好有哪些?
答:其一,房产新政后,住宅的投资功能弱化,商铺的投资功能则相对增强。其二,由于二手房转手不满5年需征收高额营业税,商铺的流通性比住宅更大。其三,今年的通货膨胀预期,商铺作为不动产保值的性能更加突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