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本区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的通告
虹府〔2003〕58号
根据《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沪府发〔2002〕13号)第六条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现通告如下:
公布本区同区域C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为人民币1850元,价格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500元。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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