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年度的相关数额计算:
1、2009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738元;
2、2009年北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1986元;
3、2009年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17893元;
4、2009年北京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9141元。
5、2009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48444 元;
北京市2010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元
北京市201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0=元
2010年北京市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医院票据为准)
2.误工费:工资*误工时间(完税凭证)
3.护理费:护工报酬标准*护理时间(医院出具证明)
4.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合理来源)
5.住宿费:当地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住院天数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法院酌情确定
8.残疾赔偿金:
(1)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北京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北京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等级系数
(2)60岁-74岁: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北京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北京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等级系数
(3)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北京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北京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等级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国内标准)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9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等级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9年北京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等级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9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等级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9年北京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等级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9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等级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9年北京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等级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9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等级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9年北京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等级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11.死亡赔偿金:
(1)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岁-74岁: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12.丧葬费: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