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问题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因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警察已开单,我方付全责,只是车子擦点漆,但是在去保险公司定损的时候,对方不原意接受到固定地点去,而采取了私自找定损地点,并且开出了不附合事实的维修费,我方不认同,即要求一起去保险公司定损,遭到对方拒绝,现收到对方起诉书,请问如这种情况 ,我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现有保险公司人员可以作证,对方不愿意一起定损。谢谢答复!
留言时间: 2012/2/29 10:09:4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上海律师事务所 杜黄海律师团队信任和厚爱!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非保险公司指定机构定损,你完全有权力拒绝认可评估报告,要求法院重新指定专门鉴定机构进行评估。

                              ——上海律师事务所 杜黄海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
回复: 上海律师法律咨询网 杜黄海律师团队 回复时间: 2012/2/29 15: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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