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资问题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你好,我是一名从事建筑工程工作的,主要担任工地上面的资料员,从2010年就开始在一个私人老板那里工作(私人老板挂靠公司来进行招投标,从而来包工地),在那边也没有签劳务合同,而2011年7月份左右我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上班,于是2011年的工资由于老板各种借口导致没有结清,老板承诺2011年年底前付清(我解释下,做工程的平时我们不拿工资的,工资都是年底结算,平时就拿点生活费来花销)。而现在快春节了,还没有拿到工资,请问律师,在没有劳务合同情况下,我拿起法律武器还能拿到工资吗?我可以向挂靠的那家公司拿吗?可以向投资这个工地的甲方拿吗?
留言时间: 2012/1/19 21:06:35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上海律师事务所 杜黄海律师团队信任和厚爱!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目前你与私人老板(私人老板注册的公司)是雇佣(劳动)关系,你的劳务(劳动)报酬应当向其(公司)主张。

                              ——上海律师事务所 杜黄海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
回复: 上海律师法律咨询网 杜黄海律师团队 回复时间: 2012/1/22 13: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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