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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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家1998年在上海南汇的老房子被开发商动迁了,又分配我们一套安置房,安置房比我们拆迁的老房子面积大,所以需要加款,因为某些原因那时候没有1次付清余款,现在我们想付清余款,找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开发商提出要我们交纳11年的贷款利息,这个合同上根本没写,我们需要交纳这个费用吗,他们开发商的意思不交这个贷款利息就不给我们办房产证过户手续,我们现在改怎么办.
留言时间: 2011/5/6 7:09:38
回复内容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你们可以拒绝缴纳利息。如果开发商不办理过户,你们可以选择诉讼途径解决此事。
回复: 上海律师事务所 杜黄海律师团队 回复时间: 2011/5/16 22: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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